项目概况
东莞市残疾人辅具资助项目供应商供货资格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1-2026-01867
项目名称:东莞市残疾人辅具资助项目供应商供货资格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假肢矫形器供应商供货资格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假肢装置及部件 | 假肢矫形器供应商供货资格采购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提供一年供货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假肢矫形器供应商供货资格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假肢矫形器供应商供货资格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