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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丹河(北焦庄至龙门湖段)河道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5-07     浏览:0    
 
泽州县丹河(北焦庄至龙门湖段)河道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5000297A0286100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一、招标条件  
泽州县丹河(北焦庄至龙门湖段)河道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2.1 项目名称泽州县丹河(北焦庄至龙门湖段)河道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勘察设  
2.2 项目编号:E1405000297A02861001001  
2.3 项目 建设内  
容包括北焦庄至伏堂村段新建蓄水闸一座,格宾石笼主槽防护 640m,主槽防护绿化 3.18 万㎡,  
2.1km,修复过水路一处;丹河龙门湿地段进行橡胶坝修复 1 座,新建泵井 1 ;龙门湖段破损堤  
防拆除重建 180m,过水路拆除一处,河道清淤 6400m³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招标范围:勘察范围:本工程勘察及后续服务;设计范围: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  
设计及后续服务;  
2.6 服务期限:45 日历天(其中:勘察服务期限 15 日历天,设计服务期限 30 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或文件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  
 
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牵头单位  
需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  
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联合体牵头单位  
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4 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若为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提供;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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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sxzw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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