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丹河(北焦庄至龙门湖段)河道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5000297A0286100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一、招标条件 泽州县丹河(北焦庄至龙门湖段)河道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2.1 项目名称:泽州县丹河(北焦庄至龙门湖段)河道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勘察设 计 2.2 项目编号:E1405000297A02861001001 2.3 项目 建设内 容包括北焦庄至伏堂村段新建蓄水闸一座,格宾石笼主槽防护 640m,主槽防护绿化 3.18 万㎡, 2.1km,修复过水路一处;丹河龙门湿地段进行橡胶坝修复 1 座,新建泵井 1 座;龙门湖段破损堤 防拆除重建 180m,过水路拆除一处,河道清淤 6400m³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招标范围:①勘察范围:本工程勘察及后续服务;②设计范围: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 设计及后续服务; 2.6 服务期限:45 日历天(其中:勘察服务期限 15 日历天,设计服务期限 30 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或文件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 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牵头单位 需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 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联合体牵头单位 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4 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若为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提供);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sxzwfw 相关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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