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36/17-QT-305)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湖北发电 西塞山发电 2025-2028年度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日常维护项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330MW 燃煤发电机组+2×680MW 燃煤发电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设备检修、维护-西塞山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日常维护(CHDTDZ136/17-QT-30501):承包商负责#1、#2、#3、#4机组脱硫系统环保口和脱硝系统出口共计12套CEMS系统的日常维护,驻厂提供日常维护工作中所需的易耗品及配品备件更换。服务期限三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西塞山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日常维护】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营服务一级)。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 2项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日常维护业绩(一个合同算作一项业绩),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期限页、服务范围(服务内容)页、机组容量、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并提供对应合同履行期间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提供不低于年合同金额8%的发票且发票时间须在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日前)。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