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 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 车辆采购 (招标编号:CNGZB-2025-569 )已由中国黄金集团 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 ,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 随着公司业务扩展和生产任务加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运输工具的依赖度增加,需购置皮卡车8台、电车皮卡车2台、电力抢修车2台,以满足生产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
(4)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厂家、接受代理商、接受经销商投标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情况,须提供生产厂家为其出具的经销商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情况,须提供生产厂家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共同参与,否则作无效处理。(如代理商和经销商同时参与,以代理商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质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时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