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3/19-QT-01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海外投资 相关项目哈萨克斯坦阿克套燃机项目设备出口认证服务标段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一套1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工程。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7年8月项目竣工验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项目管理-设备出口认证服务(CHDTDZ003/19-QT-01601):为招标方项目合同范围内的供货设备及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取得所有的哈萨克斯坦当地政府机构、海关及哈萨克斯坦当地工程安装、验收所需的认证书、相关检验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管理-设备出口认证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至少2个海关联盟国家工程项目认证服务完工业绩,且至少具有1个哈萨克斯塔境内工程项目认证服务合同业绩。 (1)完工业绩:完工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①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或清单页、合同签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②业主单位(或合同业绩甲方)盖章的完工证明性材料扫描件:完工证明或或最终验收报告或其他证明已完工的材料。 (2)合同业绩证明:合同签署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或清单页、合同签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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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