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36/17-QT-318)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湖北发电 湖北新能源公司风电机组预应力装配式混塔塔筒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开发与应用研究 科技项目技术服务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风电机组预应力装配式混塔塔筒。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软件开发及维护-风电机组预应力装配式混塔塔筒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开发(CHDTDZ136/17-QT-31801):针对混塔塔筒、基础、预应力系统、过渡段等风险点,利用在线监测、智能定检、GNSS定位、全数字仿真等手段,通过将机器视觉、动力传感、数字孪生等技术融合,开发风电机组预应力装配式混塔塔筒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对混塔进行高效、可靠的检测与监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软件开发及维护-风电机组预应力装配式混塔塔筒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开发】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或研究(研发或工程)中心平台(需提供重点实验室或研究中心平台批复成立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材料),同时具有有效的CMA(或CNAS)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9.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发电企业智能监测(预警)或安全技术研究项目相关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的合同影印件(内容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页、合同日期页和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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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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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