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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石化2023年炼油部安全生产费项目组装式浮盘\5000m3 304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0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天津石化炼油部油品309#、310#、204#罐内组装式浮盘采购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天津石化炼油部油品309#、310#、204#罐内

天津石化炼油部油品309#、310#、204#罐内组装式浮盘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石化炼油部油品309#、310#、204#罐内组装式浮盘(WZ20230626-4807-7449-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组装式浮盘\5000m3 304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组装式浮盘\5000m3 304
1.00
包1-组装式浮盘\5000m3304
2
组装式浮盘\5000m3 304
1.00
包1-组装式浮盘\5000m3304
3
组装式浮盘\5000m3 304
1.00
包1-组装式浮盘\5000m3304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标所有承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4.投标人在石油化工行业有相应业绩:投标人在石油化工行业有不低于5台5000m3储罐全接液浮盘及配套全补偿气密型密封稳定运行满一年的供货业绩 。投标方所提供业绩中浮箱箱体相关参数(包含浮箱壁厚,浮箱厚度,浮箱宽度)不低于本次招标技术要求,提供合同,技术协议及发票。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系统 (https://) 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未在线上及时上传发票视为无效发票。 5.提供储罐一次密封空间气体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其中氧含量不得超过5%。检测单位具有CMA资质。

3.1.8 1.卖方至少有一个项目,拥有需提供由当地政府环保相关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带有VOCs浓度相应数据的监测报告,或由具有CMA及CE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2. 投标人严格执行技术文件有关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密封环向空间气密性检测要求、VOC检测验收要求。未能一次性通过验收的供应商,将无条件拆回已安装设备,并根据用户实际损失情况,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诸如拆卸、垃圾处置、清罐、倒罐、重新采购和安装等全部损失。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 卖方浮盘及密封产品不得发生过沉盘、卡盘或其他相关事故。在招标后的任何阶段一经得知有相关问题,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招标规定办理;已经履约的项目将拒绝支付货款,已支付的货款将无条件退回给用户单位,并赔偿用户单位一切损失。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9 付款方式和进度:货到验收合格及乙方票据验证合规之日起90日内付款95%,质保金5%。付款方式和进度作为否决项。

3.1.10 询价书和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资格条件要求为准。

3.1.11 提供连续最近三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连续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否决,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12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不满足累计达到5项及以上,否决投标。

3.1.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否决投标。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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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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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dding.sinop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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