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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新疆分公司电力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0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南航新疆电力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新疆(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电

南航新疆 电力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新疆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电力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2012180

1.3 项目类别:工程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招标内容

预估采购数量

单价限价

项目预算

备注

1

电力改造

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另附)

详见招标控制价(另附)

5668000

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1. 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2、招标人发出的预估数量和金额,仅为在合同有效期内可能发生项目的预计数,并非完全确定的需求,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承诺;如招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未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招标人违约,投标人不得追究招标人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对实际采购数量作适当增加或减少,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结算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所报价格包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装卸货、运输、材料保管等费用,如果有任何遗漏,均被视为投标人已经在报价中体现。

    3、投标报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

4、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总价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5、本项目招标内容为电力改造。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电力改造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

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开展本项目服务内容。(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四级(含)以上资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2.4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①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登记证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国家税务局网站“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②提供2022年至今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③以上截图、复印件必须内容完整、清晰。)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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