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 (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名称)受南通醋酸纤维 委托,对废水污泥运输处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2.招标内容
2.1招标编号:
2.2招标内容:南通醋酸纤维 位于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109号,座落在通吕运河畔。本次招标内容为废水污泥运输处置项目,中标人对招标人产生的每年约6600吨湿污泥(含水量约85%)和400吨干污泥(含水量约15%)进行及时运输和合规处置,处置方式为焚烧,不得填埋或综合利用。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招标人需求。
2.3服务期限:3年,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服务
2.5中标人数:2个。
份额划分:本项目暂估运输处置总量为21000吨。此次招标分为2个份额,综合评分最高的得第一份额,承担本项目暂估总量的60%;综合评分排第二的得第二份额,承担本项目暂估总量的40%。
2.6付款方式:合同结算周期为每季度,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支付处置费。合同款项支付前,如遇税率调整,招标人有权根据商品不含税价格和新税率调整应付款金额。
2.7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3.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1.2投标人需具有废水污泥焚烧处置的资质、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的环评批复复印件)
3.1.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第三方运输的,投标人需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单位订立的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协议有效期需涵盖投标截止日期)、第三方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1.4投标人2023年内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到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列入到上述名录及名单中但已被移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3自中标人车辆驶离招标人厂区后,中标人对废水污泥运输和后续合规处置过程负责。(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其他要求
3.3.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2纳税与社保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以下内容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3.3.3.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3.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3.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提供联合体协议,废水污泥处置单位需具有废污泥焚烧处置的资质、能力,需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环评批复复印件;废水污泥运输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资金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资金管理--专用发票申请”中填写相关信息;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 开具。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单位通过江苏省 、e交易平台自行进行下载招标公告。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日14:00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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