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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业主营地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7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辽宁本溪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 已 开展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葛洲坝本溪太子河抽水
   
1.招标条件
辽宁本溪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 已 开展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葛洲坝本溪太子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业主营地勘察设计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辽宁本溪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县和明山区境内,电站距本溪市公路距离约45km,距沈阳市公路距离约110km。本工程初选装机容量为1800MW,初选的上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175万m3,下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409万m3,初步确定本工程等别为一等,工程规模为大(1)型。
电站枢纽工程由上、下水库挡水建筑物、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其附属建筑物、补水系统等组成。上水库正常蓄水位687m,死水位657m,工作深度30m,上水库坝型初选为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69m;下水库正常蓄水位250m,死水位222m,水库工作深度为28m,下水库坝型初选为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77m。输水系统全长约2815.6m,引水及尾水均采用一管两机的布置方式,地下厂房位于输水系统首部地下厂房系统由地下厂房、主变洞、母线洞、出线系统、交通洞、通风洞、地面GIS开关站及出线场等组成。
本工程初拟筹建期18个月,施工总工期81个月,首台机组发电工期66个月。
按2023年4季度价格水平计算,工程预可研总投资1226580.02万元。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标段名称:辽宁本溪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业主营地勘察设计。
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业主营地总投资约为1.26亿元,总用地面积61817.62㎡,总建筑面积约22000㎡,其中生产管理区约11000㎡,生活文化区约11000㎡。生产管理区包括综合办公楼、中控楼、监理设代办公楼、试验楼、仓库(封闭、恒温恒湿)、消防站等其他配套设施;生活文化区包括职工宿舍、招待中心、食堂、活动中心等其他配套设施。
勘察招标范围:勘察阶段为详细勘察,包括不限于现行规范规程要求开展详细勘察外业工作,提供岩土勘察报告并配合取得图审合格书,开展施工阶段的服务工作。
设计招标范围:根据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开展相关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专项设计(绿建、节能、BIM、景观设计、精装等)、竣工图编制,在满足相关规范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发包人的要求优化设计方案;提供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配合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等。协助发包人办理初步设计、施工图等相关手续并配合取得图审合格书。本次设计需采用BIM技术建模,各阶段设计汇报、交底必须包含BIM汇报内容。
2.3 计划工期(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4 服务/交付地点: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国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1)、(2)的资质: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上级主管单位批复的财务决算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准。
3.3 业绩要求:近5年具有独立承担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的房屋或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抽水蓄能项目业主营地勘察设计的合同业绩1项,并提供相应合同等证明材料。
3.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证书,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提供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近3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②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未被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开标后对参与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资质满足3.1中的规定;
(2)联合体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安排应符合3.4的所有规定;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牵头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组成联合体后,联合体各方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的,均以无效投标处理;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签订合同主体、支付及履约等事项;
(5)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投标工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 年 1 月 4 日至 2024 年 1 月 13 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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