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项目名称
广西白龙核电项目 1 、2 号机组工程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广西白龙项目 1 、2 号机组工程的建设地点位于广西省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白龙村,计划建造 2 台机组。
2.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内的物项包含:
广西白龙核电项目 1 、2 号机组工程共 8 台 50%流量的低加疏水泵及其配套的设备安装用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广西白龙核电项目 1 、2 号机组工程共 6 台 50%流量的闭式水泵及其配套的设备安装用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广西白龙核电项目 1 、2 号机组工程共 2 台 100%容量的供油泵及 2 台 100%容量的输送泵及其配套的设备安装用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注:具体技术要求、供货范围、边界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 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近 5 年(2018---2022 年)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 493 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3.5 近 3 年(2020---2022 年)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 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在国电投集团 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3.6 近 5 年(2018---2022 年) 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 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 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同一产品的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一产品 的不同代理商之间。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同 时投标。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9 制造商持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3.12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 利后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 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 月 2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