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5-240002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科研设计公司浙江豪情汽车制造 乘用车三期项目采购一批商品混凝土,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浙江豪情汽车制造 乘用车三期项目3#、5#、7#倒班楼及室外总平面工程:1、倒班楼3栋,层数7层,建筑面积约22992.24㎡,结构形式为现浇混凝土、装配式框架式结构,基础为独立柱基,首层为架空层。(注:实际建筑面积和结构形式以设计院图纸为准)2、室外总平道路、雨污水管网、消防及给水管道、强弱电、路灯等。具体面积以设计施工图为准,市政工程施工内容以设计施工图为准。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浙江豪情汽车制造 乘用车三期项目3#、5#、7#倒班楼及室外总平面工程主要内容包括:进场道路、临时道路、临时营地、3#、5#、7#倒班楼现浇混凝土、装配式框架式结构,基础为独立柱基,首层为架空层、室外总平道路、雨污水管网等施工范围内建设所需要商品混凝土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等。
2.3.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891 | m³ | 二级配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1146 | m³ | 二级配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690 | m³ | 二级配 |
4 | 商品混凝土 | C35 | 1920 | m³ | 二级配 |
5 | 商品混凝土 | C40 | 716 | m³ | 二级配 |
6 | 商品混凝土 | C20细石喷射 | 124 | m³ | 二级配 |
7 | 商品混凝土 | C25细石 | 2 | m³ | 二级配 |
8 | 商品混凝土 | C30 | 4863 | m³ | 二级配 |
9 | 商品混凝土 | C30P6 | 46 | m³ | 二级配 |
10 | 透水混凝土 | C25 | 66 | m³ | 二级配 |
小计 | 10464 | m³ | |||
说明:以上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
2.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供应,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主要供货周期预计为2024年1月-2024年7月。
2.5.交货
2.6.质量技术要求:见第三章技术条款
2.7.结算及付款方式:
先货后款,按月挂账结算。
2.7.1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11日到本月10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二份,需方一份,供方一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达到28天龄期,强度等级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的混凝土数量),于本月11-13日到需方办理《材料结算单》。供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2.7.2付款方式:
供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合规合格的国家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需方收到供方发票5个工作日内财务挂账,挂账后三个月内,需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银行承兑汇票为6个月内的银行承兑汇票,报价人承担全部贴息费用。支付结算款的95%,扣留5%货款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将按挂账日期计算,质保金在合同供应结束3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在30个工作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2.7.3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本次询价允许报价人根据自身计税情况,按照13%税率进行报价。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2.8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支付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供应商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报价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保证金统一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
2.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询价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询价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报价人资格条件
3.1.报价响应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3.2.报价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按照税前价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3.3.报价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2021年至今的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提供资料须包含清晰可见的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3.5.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6.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7.报价响应人未被列入 集采平台股份公司及水电五局级供应商黑名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