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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 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施工工程标段Ⅰ预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2     浏览:0    
核心提示: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施工工程标段Ⅰ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预招标条件,
 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施工工程标段Ⅰ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温州瑞安市南麂列岛与北麂列岛之间的海域,工程场区呈不规则四边形,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为42km,场区东西最长约9.4km,南北最宽约2.2km,涉海面积约19.3km2,场区平均水深19m~26m,本工程本期拟总装机容量300MW。风电场配套设置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风电场共有5回66kV海缆集电线路,汇集后由海上升压站的主变升压至220kV后通过220kV海缆登陆接入陆上计量站。
 
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施工工程预招标共计包含两个标段,分别为:
 
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施工工程标段Ⅰ、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施工工程标段‖。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2个标段中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两个标段均综合排名第一,将采用两个标段综合排名第一、第二投标人投标金额交叉相加后总金额最低的组合,分别推荐为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项目中标候选人推荐。 
 
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风机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施工工程标段Ⅰ具体工作内容和招标范围如下:
 
(1)暂定11个机位风电机组导管架基础施工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实际数量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
 
(2)暂定11台14.0MW级风机安装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实际数量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
 
(3)本项目施工期临时航标工程,工作对象为本项目所有机位、海上升压站施工期安全用临时通航和导助航设施的设置与管理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航标申请、水深扫测、航标设计方案编制及组织审查、施工期航标工程设计、采购、布设及2年的维护(自航标效能验收通过之日起算)等;投标人须提前向有关部门充分调研,自行考虑报价,以上相关费用包含至合同总价中,包干不调;
 
(4)本项目涉及的海事云平台及本标段涉及的海事手续办理的全部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海事云平台、通航保障方案的编制及组织审查、施工期水上安全技术咨询、施工警戒、防污染应急保障、海事证办理、其他配合海事监管的事宜等;
 
(5)投标人负责施工辅助设施,施工测量、现场试验(包括但不限于风机高强螺栓连接副送检、风机电气设备及电缆交接试验、风机变压器单体及保护系统传动试验等)、施工交通、施工码头、供电、供水、照明、通信、综合加工、仓库、存料场,以及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建筑设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措施等。本工程施工期间,投标人应负责提供一艘交通船专供招标人使用,且不得兼用于其他工作中。
 
(6)海上通讯。
 
(7)设备、电缆、安全、操作等各种标识牌的采购、制作与安装。
 
(8)风机基础、风机安装及海上升压站钢管桩涉及的安全监测设备附属构件的施工(钢结构附属构件的采购、加工制作、焊接、防腐及施工安装等)全部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完成,并配合监理人、安全监测服务投标人完成监(检)测设备安装。升压站建造涉及导管架及上部组块的安全监测设备附属构件的施工由海上升压站建安标段负责。本标段配合海上主体及升压站安全监测海上安装施工、消缺工作,提供交通、食宿便利。
 
(9)海上升压站下部基础的运输(含船上运输固定设施的设计、采购、制作和安装等)、海上施工、安装(含海绑拆除)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部基础导管架船上运输固定(含运输固定设施设计、采购、制作和安装等)、海上运输(含稳性分析、按照相关要求组织专项方案编制和审查)与现场安装、现场防腐涂层补涂、质量检查与验收等;钢管桩制作、装船、船上运输固定(含运输固定设施设计、采购、制作和安装等)、海上运输与现场安装、桩基高应变检测(含初打和复打)、导管架顶部切割、上部组块和导管架连接固定海上施工、焊接检测并出具报告、导管架底部接地施工并出具接地检测报告等;基础高强水泥基灌浆料的采购、试验、运输、现场灌浆施工、质量检查及配合验收等全部工作。导管架船上落泊工装由本标段负责设计、制作、安装等,本项目海上升压站建安标段做好配合工作。本标段负责办理海上出运及运输海事相关手续等。
 
(10)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的运输(含运输固定设施设计、采购、制作和安装等)、监测、焊接、安装等(海绑拆除)质量检查与验收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上部组块的设备及装置运输的临时保护和加固、船上运输固定、船舶加固及改造、海上运输(含稳性分析、按照相关要求组织专项方案编制和审查)与现场安装、现场防腐涂层补涂、与导管架顶部焊接及焊接检测、质量检查与验收等; 2)应在上部组块4个柱子的下端和顶端,采购并设置至少4+4组加速度传感器、4+4组倾角仪,监测和记录运输和安装全过程的竖向和水平向加速度、横向和纵向倾角值;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在海上运输和海上安装过程中,做好四个桩腿和四个柱顶位置的振动加速度和纵横向倾角监测工作,并出相应监测报告,各阶段完成后提交监理工程师和招标人审核。上部组块船上落泊工装由本标段负责设计、采购、制作、安装等,本项目海上升压站建安标段做好配合工作。本标段投标人负责办理海上出运及海事相关手续等。升压站发运后,运输和安装过程中造成的设备和结构(含靠船构件等附属设施)损坏,由主体施工单位无偿修复。
 
(11)导管架及上部组块运输船舶选择要提前与海上升压站建安标段沟通,确保满足装船要求,升压站和下部基础的运输船舶需满足装船、运输、安装需要,其中涉及的船舶加固、改造等材料的采购、制作和施工,由投标人负责,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包干不调。
 
为保证现场进度,投标人应单独组织船组开展海上升压站导管架基础及上部组块施工作业,不得占用风机基础及风机安装施工作业面船机资源用于海上升压站导管架及上部组块施工作业。
 
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升压站和下部基础建造地点等因素,确保升压站和下部基础安全、准时运输。
 
(12)本标段投标人接到招标人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导管架出运通知后,运输船舶须在7天内到位,开展出运工作,本标段投标人应负责做好吊装、沉桩施工船机的组织,第一时间完成后续施工工作。
 
(13)本标段投标人负责海上主体导管架顶平台内的设备安装及布线,与66kV海缆及光缆盘绕和走线以吊支架为分界面,66kV海缆及光缆从锚固至吊支架之间的固定设施由投标人负责采购、制作、安装。
 
(14)本标段负责完成原场址的1座海上风电场测风塔的拆除工作,拆除方案须满足相关主管部门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15) 项目全过程视频拍摄宣传及全过程创优实施、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及创优咨询,包括但不限于:1、全过程视频拍摄宣传及全过程创优实施服务:施工过程音像资料拍摄(施工过程、质量工艺、重大节点、重大会议等)、工程纪实专题片、工程竣工验收专题片、工程档案验收汇报片拍摄制作工作等,完成影像档案资料移交验收。组织创优实施培训工作;组织编写项目《创优规划》、梳理创优的合法性手续;工程行优DVD汇报片拍摄制作、行优ppt制作;配合行优申报材料编制,策划编写工程简介总结亮点;工程国优DVD汇报片拍摄制作、国优ppt制作、配合国优申报材料编制,策划编写工程创新成果亮点总结等。2、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及创优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国家、电力行业现行的有关质量评价的标准规程和相关规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建设各阶段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主要试验检验项目进行全过程工作咨询与指导,并进行工程质量控制咨询及工程质量评价、绿色施工专项评价、地基结构专项评价、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并出具专项评价报告,使本工程具备申报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和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符合性条件,确保取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等。以上相关费用包含至合同总价中,包干不调。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
 
1、项目履行通过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并通过集团公司备案;
 
2、招标标的项目取得公司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3、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担,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
 
(3)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100MW及以上海上风机基础建造与风机安装工程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业绩证明文件,含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担任过海上风电工程,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本单位任命文件等)及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联合体/代理商: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 1月11 日14时起至2024年1月19日17时止。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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