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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水务集团有 限公司清涧污水处理厂达标提质综合改造项目臭氧催化剂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2     浏览:0    
核心提示:清涧污水处理厂达标提质综合改造项目臭氧催化剂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清涧污水处理厂达标提质综合改造项目臭氧催化剂采购项目,
 清涧污水处理厂达标提质综合改造项目臭氧催化剂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清涧污水处理厂达标提质综合改造项目臭氧催化剂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同方水务集团有 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且已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3-ZB3-ZB-014-040

2.2 项目名称:清涧污水处理厂达标提质综合改造项目臭氧催化剂采购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利用现有厂房及附属设施约 441600 平方米的场地,对现有清涧 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主要收集处理周边生产废水及工业污水。本项目建成后, 清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可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2006)一 级 A 标准。

2.4 招标范围:清涧污水处理厂达标提质综合改造项目臭氧催化剂(约 227m³)的供货、 运输(不含卸货)、保险、技术服务及相应的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 货需求”。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内具备供货条件,具体交货日期、批次、数量以招 标人通知为准。

2.6 交货地点:洪泽区高良涧镇清涧村北侧、宁淮高速东侧,清涧污水处理厂招标人指点 地点。

2.7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文件及供货要求。

2.8 质保期:自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应提供 2020-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 信证明(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年份开始计算);

(3)投标人近 5 年内(2019 年 3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单项合同不 小于 100m³催化剂的供货业绩。

3.2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唯一授权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8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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