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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10KV咸毕线线路迁改工程建设总承包(EPC)三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6     浏览:0    
核心提示:110KV咸毕线线路迁改工程建设总承包(EPC),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110KV咸毕线线路迁改工程建设总承包(EPC),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110KV咸毕线线路迁改工程建设总承包(EPC)
 
2.2项目概况:国网110KV咸毕线线路的16号-17号杆塔横跨招标人BDO分厂二期,经第三方多次评估论证,被判定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现需对其进行迁改,确保招标人现场生产安全。迁改后的新资产仍为原资产单位所有。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总造价(人民币)5000000.00元(大写:伍佰万元整)。
 
2.3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线路改建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的项目设计、材料采购(采购主材为国网公示合格准入品牌之列)与供应、施工、调试、测试,停送电计划报送、协调,协调停电及上下游电站相关电源间隔停送电,负责停电期间的应急保电供电措施等,项目施工所需的占地协调、赔偿,项目施工可能所需的青苗、林木赔偿,项目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办理、全套档案资料编制与移交,保修责任期间的保修服务等。
 
2.4项目地点: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瓜坡镇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5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2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质保期:竣工验收后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提供(2)、(3)项资质资料。
 
3.2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电力行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电气(发输电)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结构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电气(发输电)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结构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或电力行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5)项目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6)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的人员配备不能相互兼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缴费证明。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需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提供以上资质资料。项目总负责人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任。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1月1日以后出具)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或须提供近年有效的(2020年--2022年连续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等),不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成立以来不得亏损。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材料。
 
3.4业绩要求:
 
(1)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近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3项电力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新建或改建施工)建设总承包业绩,所提供的业绩单一合同总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联合体投标: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对应提供近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3项电力输电线路建设工程(新建或改建施工)的设计、施工相应业绩,业绩对应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3)有效业绩以项目合同及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金额、项目投资额、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
 
(4)业绩的有效时间以项目建设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在(仅限具有注册建造师或执业资格证的负责人员,不包括符合要求的工程师职称提供者及安全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须提供承诺书。
 
3.6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主体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2家。设备供应可由项目设计实施方或施工实施方负责。
 
3.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4月16日9时00分至2024年4月23日18时00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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