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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融通燕子山庄有限责任公司泰安山海酒店分公司2024年度食材采购项目A4包(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19     浏览:0    
核心提示:1.1招标条件济南融通燕子山庄有限责任公司泰安山海酒店分公司2024年度食材采购项目A4包(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泰安君达山海
 

1.1招标条件

济南融通燕子山庄有限责任公司泰安山海酒店分公司2024年度食材采购项目A4包(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泰安君达山海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竞争。

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济南融通燕子山庄有限责任公司泰安山海酒店分公司2024年度食材采购项目A4包(二次) 2024年度调料干货类 1

 

项目交货期为:按照最终用户的要求,按时准点、保质保量进行货物配送。

交货地点位于:最终用户指定地点。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符合国家标准。

其他:
(1)项目概况:为济南融通燕子山庄有限责任公司泰安山海酒店分公司、济南融通燕子山庄有限责任公司泰安东都宾馆分公司(以下简称“最终用户”)提供2024年度调料干货类食材。投标人需要按最终用户要求完成货物的生产或供货、仓储、运输、装卸、检验、验收、交付、售后服务、其他相关服务等工作。
(2)招标范围:2024年度调料干货类食材;
(3)预估采购规模:约人民币120.05万元/年。
注:预估采购规模为招标人最终用户年度采购总量的预估值,供货以各最终用户的实际订单采购量为准,不承诺最终采购总额达到预估采购规模。
(4)采购份额分配及调整:
本项目分为一个包,为调料干货类采购,预算合计120.05万元,其中山海酒店65.05万元、东都宾馆55万元。
合同签订后第1个月,第一中标人给山海酒店供货,第二中标人给东都宾馆供货。从合同签订后第2个月开始,两名中标人每个月互换最终用户供货,或按照招标人要求互换最终用户供货。若中标人不能满足最终用户正常供货需求(影响正常经营达三次以上),其份额由招标人另行分配。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6)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固定费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供货基准价确定:投标人根据与最终用户(价格调研组)在泰安五马农贸市场、泰安绿珍蔬菜批发市场对同品质同规格的产品询价(不含税)的最低价格确定供货基准价。
3)结算价=供货基准价×(1+税率)×中标人所报费率,结算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及检验费、所供货物到最终用户指定仓库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及税费等所涉及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的一切费用。
定价周期:以10天为一个定价周期确定结算价。
4)特殊情况:如所需食材在泰安五马农贸市场、泰安绿珍蔬菜批发市场无法准确、及时的获取时,则由价格调研组根据当地大型农贸市场或大型商超挂牌价格下浮一定比例计算或另行协商确定。
5)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不得高于100%。
(7)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名;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最多推荐4名中标候选人;评标过程中,有效投标人不足4人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中标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履约过程中任意两个月考核不合格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8)如本项目采购范围或供货范围与中国融通旅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济南融通燕子山庄有限责任公司集中采购平台中食品原材料的产品出现重叠情况,招标人有权优先使用中国融通旅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济南融通燕子山庄有限责任公司集中采购平台中食品原材料的相应产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不接受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参加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合同签订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具有1个酒店或餐厅食材(与采购内容相符,可为多品类食材,但在采购内容或供货范围中需体现食材相关信息)供货合同业绩;
提供相关证明:加盖双方印章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末页、采购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发票及发票所附销货单、供货方银行流水等复印件;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提供信用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证明材料,则应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或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意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和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和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是指标的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诉讼或仲裁案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00元(含)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6)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身及其控股或管理关系等公司,未被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上述内容须提供网站截图。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产品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4-04-19 18:00:00起至2024-04-30 18:00:00止(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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