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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屠园智慧渔业产业园9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30     浏览:0    
核心提示:江苏宿迁屠园智慧渔业产业园9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江苏宿迁屠园智慧渔业产业园9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装机容量103.72MWp(交流侧额定容量为90MW)。在实际开发建设过程中如遇项目开发权灭失或资源条件不足,则无法确保项目按照招标容量进行建设,招标方对实际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2个月,计划施工时间自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EPC工程

如下所述。

1000

招标范围说明: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包括光伏场区及升压站全部工程的全过程建设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工程施工、钢结构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试验、验收、项目管理及施工协调、工程试运行、结算配合、达标投产、移交生产的全部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及相关技术资料管理等。其中光伏组件按招标人采购结果执行。逆变器、主变、箱变、GIS根据集团招标适配结果执行,根据适配结果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供应商签署三方购销协议,采购价格按照华电集团(或海南物资有限公司)发布的价格执行(随支付备料款时间不同动态调整)。电缆由发包人根据可研报告估算的种类、数量在商城平台采购,根据采购结果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供应商签署三方购销协议,电缆应做好签收和使用的台账记录,实际使用量由建设单位、EPC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字确认。其他需保证光伏系统正常运行的所有设备物资采购均由承包人负责。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EPC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未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需为施工单位或者设计单位。

8.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投标截止日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10.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1个容量50MWp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工程施工承包投运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1.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成员都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30 14:58到2024-05-10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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