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城投建设监理 关于吉安市高级实验中学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安市高级实验中学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采购人为 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梯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JACTJL-内采字【2024】018号
项目名称:吉安市高级实验中学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 1207125.00元 最高限价: 1207125.00元
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 |
电梯 | 8 | 台 | 详见技术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电梯的安装、调试,并经有关质量技术检验机构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近两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缴纳社保和纳税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B 级许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B 级许可。 B 级以上许可证资质适用于本项目。(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B 级许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修理) B 级许可。 B 级以上许可证资质适用于本项目。(提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须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商的制造许可证 B 级以上资质证书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若所投电梯制造商在2019年6月1日前办理或更换了尚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应同时提供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复印件及国家市场监管局“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对其资质等级进行认证。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被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 列为“黑名单”的,在处罚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其他要求 :如投标人提供了《江西省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视同提供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的证明文件”中(1)~(6)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无需再提供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