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中化煤化工 循环氨水余热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中化煤化工 循环氨水余热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迁安中化煤化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招标
工程名称:迁安中化煤化工 循环氨水余热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
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三同时”手续所需要的相关设计资料和专篇等、工程设计、制作加工、设备采购、土建施工(含地基处理)、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设施拆改迁及复建(循环水及排水沟等影响施工的拆改迁)、安装施工(含带压封堵,带压开孔)、特种设备的施工报检、调试、培训、验收等,即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所有建筑设备制造安装合计150天。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迁安中化煤化工 循环氨水余热利用项目全部内容。(可研、初设、施工图、办理安全“三同时”手续所需要的相关设计资料和专篇等)、制作加工、设备采购、土建施工(含地基处理、现有构筑物荷载及抗震烈度不足的核算加固)、施工图范围内的设施拆改迁、安装施工、与现有介质管网对接、特种设备的施工报检、取证、调试、试生产方案编制、培训、验收等,即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炼油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营业执照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5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业绩:近五年(2020年5月1日 以来)具有一项焦化制冷实施成功投运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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