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连市花园口Ⅰ、Ⅱ海上风电项目基础结构安全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服务项目地点:大连市庄河市建设规模:风电场拟安装38 台10.5MW 等级风电机组,开发建设容量400MW工期要求:施工期计划开始时间2025 年6 月,计划结束时间2025 年12 月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勘察服务期 限 | 信息服务 费 (元) |
1 | 202 5-05-01-2 59-01 | 160-1大连市 花园口【、Ⅱ海上风电 项目基础结构安全监测 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服 务 | 1座海上升压站及38台风机基 础结构安全监测设备及安装调 试 | 施工期6个 月,运营期 24个月 | 5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
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集团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7)投标人没有处于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人承包商“黑名单”库。
3.2 专项资格条件
(1)近36 个月内(含,自首次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
个月(含,自首次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2)具有近 3 年内(自首次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海上风电项目安全监
测业绩1 项(含设备供货和安装调试),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近5 年内至少1 项海上风电项目安全监测项目业绩;(4)项目组至少有 3 人同时具备高处作业证、电工作业证、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或海上交通安
全技能培训合格证);(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