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国联合重型燃气轮机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临港试验基地(以下简称“上海临港基 地”)位于上海市临港新城西南部的重装备园区内,厂址东临上海申能临港燃机发电有限 公司,南靠海堤路及杭州湾,西邻云水路,北邻上海城投兴港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临港基地建设有试验机组主厂房、保障机组主厂房、升压站、科研综合楼、材料 检修间、化水中心、循环水泵房、排水井、雨排水泵房、调压站、热水锅炉房、辅助综合 楼(尿素站、启动锅炉房、空压机房)、综合水泵房、脱水机楼、配建库房、配建库房 (二)、压气机试验台、高温部件试验台(一)、高温部件试验台(二)、气源站厂房、 循环水冷却泵房、220KV 总变电站、10KV 开关站和传达室、警卫室和停车场等建构筑物。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及 交货/服务期 |
信息服 务费 (元) |
1. |
2025- 05-01 |
D05-01 2025-2026 年 中国重燃本部 硬件设备质保 服务项目 |
为招标人过保的核心信息化设备的 提供运行维护保障服务: 1、硬件设备质保服务:涉及安全设 备、网络设备、存储、ups 系统、动 环监控系统、液冷系统、视频会议系 统、配电系统等。 2、备品备件采购:包括拾音器、服 务器硬盘、内存以及配套线缆等。 3、技术支持服务:采购网盘系统、 虚拟化平台、存储与备份平台、Oracle 数据库、高性能计算系统、机房基础 设施等技术支持。见第五章 委托人 要求 |
服务期限 计划开始日期: 2025 年 7 月 23 日 计划结束日期: 2026 年 7 月 日 服务地点:北京和上 海 |
1000 |
2. |
2025- 05-02 |
D05-022025 年 度品牌宣传推 广咨询服务 |
1. 协助甲方在北京或上海等地举办 一场约 200 人次的型号重型燃机品 牌发布会,包括品牌发布会全流程策 划、会场布置、会务服务保障等工作, 负责邀请不少于 10 家中央、能源行 业、财经等主流媒体记者和不少于 5 家今日头条、抖音、B 站等新兴媒体 记者及不少于 3 位在相关领域具有 影响力的博主、KOL 等参会。 2. 制作 1 部不少于 10 分钟的产品品 牌宣传片,3 部不少于 3 分钟的产品 品牌宣传推广短视频,1 部不少于 8 分钟的公司年度宣传片,并于中央媒 体及能源行业媒体、财经媒体、新兴 媒体平台进行高流量投放传播。 见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
服务期限:发布会预 计 2025 年 12 月,宣 传片预计 2026 年 6 月。 服务地点:上海或北 京 |
1000 |
3. |
2025- 05-03 |
D05-03 2025-2028 年 北京总部公务 用车租赁 |
选用一家供应商,租赁 2 辆商务车、 2 辆 2.0 升轿车、2 辆 1.8 升轿车, 并代管 4 名司机,满足日常公务活动 出行需要。 |
服务期限:2025 年 9 月-2028 年 8 月,按 照 1+1+1 模式签订 合同。 服务地点:北京市及 周边 |
1000 |
4. |
2025- 05-04 |
D05-04 试验测 控系统硬件升 级适配 |
投标人根据压气机试验台现有测控 系统情况完成总体集成方案设计,同 时具备传感器线缆快速连接、电气接 口及友好人机交互能力。主要硬件模 块及配件:信号输入采集模块、报警 |
工作期限:合同生效 后 8 个月内完成系 统所有总体设计、成 附件采购、组装以及 现场调试并通过验 |
1000 |
序 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及 交货/服务期 |
信息服 务费 (元) |
|
|
|
驱动模块、控制驱动模块、检测算法 嵌入式主控模块、系统机箱、信号调 理模块等,确保系统满足技术指标。 |
收。 交货地点:中国重燃 上海临港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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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5- 05-05 |
D05-05 试验件 与试验台试验 数据集成系统 |
试验数据的二次传输与存储、压气机 试验数据处理与分析技术(包含但不 限于:试验数据的预处理技术,压气 机对大气湿度、雷诺数、引气量的修 正技术,测量参数不确定性评估技术, 压气机全工况性能模型修正方法)、 压气机试验数据分析平台(包含可视 化的程序平台与硬件平台)。 |
工作期限:合同生效 后 8 个月内完成系 统所有总体设计、成 附件采购、组装以及 现场调试并通过验 收。 交货地点:中国重燃 上海临港基地。 |
1000 |
6. |
2025- 05-06 |
D05-06 整机试 验期间人力支 持服务 |
配合完成整机试验期间主辅系统的 消缺等工作,采购人力支持服务,共 计 12 名服务支持人员,包含 7 名钳 工(普工,其中至少 1 人持有叉车作 业证)、1 名起重工(持证)、1 名 焊工(持证)、3 名电工(含电气、 热控,至少 1 人持证),完成整机试 验期间的消缺、配合试验工作。 |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 订日期至整机试验 结束,大约 8 个月。 服务地点:上海 |
1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D05-01 2025-2026 年 中 国 重 燃本部硬 件设备质 保服务项 目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 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至 少包括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TSS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不低于 三级)等管理体系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 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 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 5 年(合同签订日期为 2020 年 5 月 1 日起至截标之日)内具有至少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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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已通过验收的硬件维保项目业绩,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项目范围、 服务内容、签字页),以及验收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D05-02 2025 年 度 品牌宣传 推广咨询 服务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 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 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 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在近 5 年内(2020 年 5 月 1 日至截标日)承办过不少于 3 次品牌发布 会(以合同为准,需提供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盖章页,以及现场照片及相关 媒体平台合作证明材料。) ; (2)投标人需在近五年内(2020 年 5 月 1 日至截标日)具有至少 3 个能源类企业宣 传片、广告片和短视频等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需提供合同首页、服务 范围页、合同盖章页);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D05-03 2025-2028 年北京总 部公务用 车租赁项 目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 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 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中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 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 6 辆车辆(7 座商务车 2 辆,排量 3.0 升(含)以下,净价低于 38 万元(净价指不含购置税,下同);5 座轿车 2 辆,排量 2.0 升(含)以下,净价低 于 28 万元;5 座轿车 2 辆,排量 1.8 升(含)以下,净价低于 18 万元),所有车辆 均为北京牌照,行驶里程均应不超过 8 万公里,车辆购置年限均不超过 5 年,均需提 供车辆购置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车辆外观照片、车辆里程表照片、 车辆保险单(至少包括车损险、司乘险、第三方责任险,其中司乘险应不少于 5 万元 /座)。 (2)投标人近 5 年内(自2020 年 6 月 1 日至截标日)至少具有 2 个公务车租赁业绩 (需提供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签字页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D05-04 试 验测控系 统硬件升 级适配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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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 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 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 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2)业绩要求:具有近 5 年内(自2020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 1 个测控 系统相关硬件集成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 页);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 (5)其他要求:无 |
5 |
D05-05 试 验件与试 验台试验 数据集成 系统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 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 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中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 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 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2)业绩要求:近 5 年内(自2020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 1 个燃气轮机 (或航空发动机)的整机或三大部件(压气机或燃烧室或透平)技术开发类项目业绩,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页);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 (5)其他要求:无 |
6 |
D05-06 整 机试验期 间人力支 持服务项 目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 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 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 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所派人员中,至少有 1 人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叉车司机), 1 人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起重机指挥),1 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焊工),1 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持上述证件人员不允许兼任。 (2)投标人近 5 年内(自2020 年 3 月 1 日至截标日)在至少具有 1 个火力发电(或 燃气发电)工程发电设备安装(或检修)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 签字页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 5 月 14 日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