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奇台县城北东直线距离78km处,公路距离120km。通往奇台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县、乌鲁木齐市均为一级公路或高等级公路,外部交通条件方便顺畅,行政区划隶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
随着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各部门、各项目档案资料的日益增多,目前档案室存储无法满足现有档案需求,为确保档案的存储、管理、环境、安全管理等方面符合规定,满足档案库房“十防”要求,实现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实体档案一体化的综合管理,建立全流程监控的档案管理体系,覆盖档案库房工作的各个方面,利用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化及自动化等技术,同时考虑有关国产化信创的趋势,并在建设中综合考虑各方面的需求,建设智慧档案室一体化管理控制总平台。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综合运行管理平台及设备、档案存储设备、档案库房十防监控系统、消防灭火系统、实体档案管理辅助设备(RFID)等项目安装实施和系统集成,范围涵盖系统设计、系统接口接入及集成、平台设备安装、试验、调试、试运、培训、技术指导、售后服务、验收和最终交付质量保证、培训等,矿智慧档案室一体化管理平台数据同步连接,智慧档案室一体化管理平台数据实现多层级单位及跨区域单位的库房同步连接管理。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2.3服务地点:新疆红沙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智能密集架(柜);或智慧档案室一体化管控平台;或智能档案室一体化系统的建设或供货安装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5-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21 18: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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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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