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网智慧能源技术 2025年构网型高压直挂电化学储能系统物资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CG09000220020624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电网智慧能源技术 2025年构网型高压直挂电化学储能系统物资框架公开招标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构网型高压直挂电化学储能系统物资框架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月 31日止。
2.2招标范围:构网型高压直挂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系统为构网型储能系统,需满足高压直挂、构网控制功能要求,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设备及其所有附属设备的设计、集成、测试、检验、供货、吊装就位、现场调试试验和验收,系统主要包括储能系统设备舱、一次舱、二次舱、监控舱等,包含舱体、磷酸铁锂电池系统、电池管理系统(BMS)、电池能量管理系统(EMS)、电池热管理系统、消防系统、PCS系统、配电系统、液冷系统、并网开关、控制设备、连接电抗器、二次配套设备及安防设备、舱体间连接电缆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深圳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招标
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月 31日止。。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各标包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及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20%,+50%)和框架采购协议执行规则等内容。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内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应量优先采用其他供应商足额部分进行弥补,仍然有缺额的,则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电化学储能系统 | 3885.10 | 1 | 电化学储能系统 | 3885.10 | 3885.1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品类/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