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2025年广东邮政营业业务外包服务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电商务(北京)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2025年广东邮政营业业务外包服务入围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 项目名称:
业主2025年广东邮政营业业务外包服务入围项目
- 项目编号:
CGZX-ZB-2025-030/CECOM-2025-BDGZ-0600
- 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广东省邮政营业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的集中采购,更好满足全省各市营业业务外包需求,更好支撑邮政各类业务高速发展,进一步提高邮政各类业务处理能力,对营业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进行入围采购。
- 招标内容:
采购全省邮政自办营业网点营业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库,为全省地市 提供邮政自办营业网点营业业务外包服务,服务内容符合邮政企业业务外包管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邮务业务(包括报刊、集邮、电商与分销、交管等)以及日常营业的辅助工作(咨询引导、业务宣传)等对外服务工作。
本次为中国邮政广东省 入围采购项目,入围阶段无具体预算;在入围有效期内,如地市 存在具体服务需求,则组织入围供应商进行二采,二采阶段根据各地市 的实际采购需求情况制定采购预算。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计划采购入围供应商20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
(1)投标人须以“项目”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项目”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入围有效期:入围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内有效。
(3)二采项目合同:在入围合同期内完成二采的项目,自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各市 签订不超过2年的服务合同,如双方无异议可以顺延1年。
(4)本项目入围阶段不结算费用。二采阶段的费用由各地市 承担,按实际业务工时量及业务办理量据实结算。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法人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同类项目业绩经验至少1个,同类项目是指快递/通讯/金融/保险/政务/公共服务(如水电燃气等)的网点服务台席业务服务项目。【注:1)须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及其对应的发票复印件至少一张(两者均需提供);如无发票,则可提供甲乙双方盖章的结算明细单及银行收款凭证(两者均需提供)。2)所提供的合同须包括:封面页、内容页、金额页(框架合同除外)、盖章页等关键页;如缺少了合同及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的,不纳入计算。3)合同开始时间可在2022年1月1日前,但计算业绩时只计算2022年1月1日后的发票。】
(3)管理团队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即
(4)发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能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
(5)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纳税及社保记录良好,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不是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的工商税务记录。【注:须提供书面承诺】
(6)信誉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属于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限制范围内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须提供书面承诺,评审时以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邮政采购管理平台(https://cggl.11185.cn)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联合体、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注:须提供书面承诺】
(8)唯一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注:须提供书面承诺】
(9)其他要求。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须提供书面承诺】
(10)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
(1)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2)以上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无效。
(3)资质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