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情况及招标范围
标包名称 |
项目情况及招标范围 |
信息服务费(元) |
29-2 分仓给料机制造及 装配年度采购框架(2025年-2028 年)招标 |
招标范围投标方的工作范围至少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述各项。 1.本次供货范围包括分仓给料机本体及附属设备及装配事宜。详见技术规范书。 2.投标方负责按照招标方要求时间完成分仓给料机本体及附属设备制造,包含制造所需的人工费及其他所有费用。 3.投标方负责分仓给料机本体及附属设备的运输,包含运输产生的费用。 4.投标方应对提供的分仓给料机本体及附属设备进行自检,并提供符合要求的分仓给料机本体及附属设备。 5.对于出现的不符合招标方要求的分仓给料机本体及附属设备,投标方应立即进行整改,不得影响招标方的实际发货需求。 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投标方收到订单合同后10-20 天内交货至招标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工期:合同期限:至合同签订日期起三年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质条件 |
29-2 分仓给料机制造及装配年度采购框架 (2025 年-2028年)招标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备签订合同能力的其他合法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合法经营;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业绩要求:2021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 项同等或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订时间、签字页等重要信息),资料未提供或未齐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6 月16 日至2025 年6 月23 日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