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 |
信息服务费(元) |
2 |
-54-06 |
D54-06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含扎哈淖尔分公司)污染物自行监测服务 |
按照排污许可自行监测要求对公司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废水、地下水、噪声、土壤、牧草、环境空气、固废等污染物进行监测,出具检测报告。 |
合同签订后1年(365日历天) |
5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基本资格要求 |
专项资格要求 |
2 |
D54-06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含扎哈淖尔分公司)污染物自行监测服务 |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
(1)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提供CMA资质认定证书原件扫描件及附表扫描件,证书附表中的检测项目需包含本服务中所有监测项目,监测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分项报价表)。 (3)业绩要求: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污染物监测业绩2个及以上(提供的合同业绩中监测项目应包括:废气、废水、厂界噪声、地下水,如果业绩合同中不同时包括以上项目,也可以分别提供监测单项目的合同业绩,累计包括上述项目,才可作为一个完整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联系人及电话);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6月17日23:00至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