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施工拟邀请投标单位征集公告
(项目编
1.征集条件
某工程施工拟邀请投标单位征集已由某单位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全额国家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征集人为某单位。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潜在投标人进行公开征集。
2.项目概况和范围
2.1规模:新建库房**平方米、拆除库房**平方米、安全改造库房**平方米、新建工勤楼等管理用房、门卫房及磅房、车库充电间、变配电间等辅助生产用房,配套建设道路、货场、给排水等总图工程,以及消防电气、物流工艺、安防和信息管理系统等辅助设施和管理设施。具体以上级批复为准。
2.2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本次征集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亿元以上
2.4建设
3.2财务要求:应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申请人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
3.3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包括执业及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提供近一年为其交纳的连续六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期限须包含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3.4技术负责
3.5施工员: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资格。
3.6人员要求:本项目须派技术负责人2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质量员2人,质量员提供岗位证、资料员1人,资料员提供岗位证、造价人员1人,造价员提供造价员证。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近一年为其交纳的连续六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期限须包含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3.7申请人必须保证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1个工程项目且保持班子相对稳定的要求(附承诺书),且在项目征集后不允许更换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附承诺书)。
3.8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申请人,应提供完整的青海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3.9信誉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 )栏目查询结果。
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投标人没有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的公共信息信用报告)。
(3)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企业信用被评定为D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C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
(4)项目经理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非C级、非D级。
3.10应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征。
3.11申请人企业类似业绩:提供2020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类似项目业绩。
3.12拟派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提供2020年1月1日至申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似项目业绩。
注:本项目类似业绩是指:工程造价为1亿元以上或建筑面积2万平米以上的仓库、库房、厂房或物流园区施工业绩。
涉密工作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成立三年以上的法人,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者直接投资;
4.2拟承担涉密施工等工作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无违反犯罪记录;
4.3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4.4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
4.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6设立或者指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涉密工程保密管理工作;
4.7制定保密管理方案,明确保密责任和人员分工,建立涉密载体、涉密计算机和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人员、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以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等有关保密管理制度;
4.8涉密工程建设过程的保密技术防护和管理措施;
4.9落实保密法律法规规定明确的其他保密管理要求。
5.在征集、邀标与合同签订前,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5.1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5.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5.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4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5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申请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5.6要求申请人无外资背景(提供承诺函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6.申请人还应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间及征集文件的获取
8.1报名时间及征集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24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
8.2 参加征集的申请人请将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76863144@qq.com),并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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