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青海公司海西公司海西区域所属电站2025年汇流箱更换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产业园区,负责格尔木电站运营管理工作。格尔木电站一期总装机40MW。电站2012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13年。场址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产业园区,距市区约30公里处。
格尔木第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产业园区,负责格尔木电站运营管理工作。格尔木电站二期及三期总装机70MW。电站2013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12年。场址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产业园区,距市区约30公里处。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将对769台采用保险作为支路过流保护方式的汇流箱进行全面更换,统一替换为配备直流空开的汇流箱,并同步完成汇流箱通讯改造。当前直流汇流箱采用 RCS485 通讯至逆变器室数据采集装置,后经逆变器室光纤通道上传监控系统,本次改造需负责将汇流箱RCS485通讯与子阵通讯设备、后台监控系统进行通讯调试,配合监控厂家完成数据库配置及画面制作,确保数据传输稳定正常,并将数据匹配接入现有后台,转发至生产指挥中心、绿能大数据平台。
具体供货安排为:向 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提供624台配备直流空开的光伏汇流箱,向 格尔木第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提供145台配备直流空开的光伏汇流箱。除设备供货外,项目还涵盖上述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输工作,同时负责拆除原有汇流箱,并完成新采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全流程服务,确保整个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实现电站汇流箱系统稳定运行与高效管理。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交货,交货后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2.1.4交货地点: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产业园区 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产业园区 格尔木第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汇流箱设备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业绩中汇流箱数量需达到700台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6-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