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杏苑路6号
2.2 项目规模:2×330WM亚临界空冷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5日,具体施工日期以项目单位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除灰系统建筑及安装-1号机组一电场及省煤器先导输灰系统改造项目:本次采购内容为河北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一电场及省煤器先导输灰系统改造项目,项目要求以鹿华公司1号机组输灰系统设备现状为基础,利用先导输灰技术对一电场和省煤器输灰系统进行升级和改造,以满足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的要求,包含本项目全部设计、设备制造及供货、施工、系统调试、性能试验等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灰系统建筑及安装-1号机组一电场及省煤器先导输灰系统改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1项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先导式输送系统改造投运业绩(节气效果不低于50%)。材料需提供以下两项内容:
(1)合同业绩:每项业绩需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供货清单页(要求明确显示先导阀的供货记录)、签字盖章页、发票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2)投运业绩:在合同业绩支撑材料基础上,补充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安全稳定运行1年以上且改造后节气效果不低于50%的投运证明。
每项合格业绩需同时满足上述合同业绩和投运业绩的要求,分包或转包业绩无效,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无效,资格审查时,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7-18 17:20到2025-07-24 18: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