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佳诚置业有限公司鹤舞华亭项目样板间及售楼部精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区佳诚置业有限公司鹤舞华亭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佳诚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样板间及售楼部的精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佳诚置业有限公司鹤舞华亭项目样板间及售楼部精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国企招采-2025-247
2.3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园北二路以南、雍州路以东。
2.4 项目规模:该项目样板间装修面积约1191m²,售楼部装修面积约889m²。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鹤舞华亭项目样板间及售楼部精装修(含软装),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现场所有设计跟踪服务等、材料设施采购安装和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负责。
2.6 质量标准:各节点均符合国家及河南省、郑州市现行相关规定、标准;其中:
(1)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设计深度满足招标人需求及有关部门的审查、验收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要求。
2.7 工期要求:
设计工期:30日历天;
施工工期:售楼部45日历天,洋房及小高层单个样板间55日历天,合院单个样板间60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8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 资质要求:
3.2.1 设计专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 施工专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
3.3.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一级建造师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
3.3.2 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项目负责人没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2025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③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3.4.1 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的为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3.4.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3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 其他
3.5.1 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书面承诺)。
3.5.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2025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3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成员数量≦2家;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成员。
3.6.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6.3 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6.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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