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壳体零件数字化生产线(项目名称)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设备名称:壳体零件数字化生产线
2.2 招标编号:0730-2511080624/01
2.3 数量:1套
2.4交货
2.6主要技术要求:
本次壳体零件数字化生产线招标主要由2台现有五轴加工中心(改造)及AGV复合机器人、CTU机器人、辊筒机器人、预调工作台等硬件组成,通过光通讯(可视情况采用光通讯和二维码相结合的方式)等通讯方式实现各硬件之间的通信,将各硬件整合为一条简易自动化生产线,提高自动化水平、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加工效率,满足多品种、小批量壳体类复杂零件的柔性加工生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投标产品制造商或集成商。若投标人为集成商,则需提供外购机器人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并提供彩色样本,若是通用样本,样本中必须含本次投标活动同型号规格的机器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2财务要求:投标方须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注:1)对于不便于提供的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证书,及经内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非盈利事业单位,例如高校,无需提供利润表;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财务报表(注册未满一年无需提供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大陆至少要有1个包含AGV项目的类似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并至少包含合同标的页、签署页)。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
由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当日查询相关网站记录,交由评标委员会评议判定。
(2)投标人不得被中航工业集团公司列入“失信供应商”、不得存在违法失信、串通投标等行为,投标文件内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卷“十五、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线上和线下同时开标项目,若经 的检测,出现围串标预警情况,一经核实,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
2)本项目采购设备要求原产地在中国关境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所中标的不得转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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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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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ebid.eav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