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2025-2027年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25-2027年专项法律服务及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1、 项目名称:业主2025-2027年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SYC-2025-0030/0722-25FE5402ZB5
3、 项目概述:2025-2027年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本项目为投标人入围项目,投标人入围后再进行二次采购报价,因此本次采购不设置投标限价。
4、 招标内容:提供专项业务涉诉代理、非诉专项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经营、寄递业务、金融业务、业务外包、机动车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专项业务代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5、 采购预算
专项业务涉诉代理、非诉专项代理服务预算约90万元/年(含税,据实结算),采购期限2年,引项总预算约为180万元/两年(含税,据实结算)。
注:中标人应知悉,随着业务发展的变化,中标人与招标人双方就结算以实际产生的业务数量为准。中标人报价时请充分考虑自身的地理位置、服务质量等各方面的能力,以及市场风险等因素。招标人不承担实际业务量与年度预计需求量差异对中标人的任何影响。
6、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年检,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通过年检、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2022年7月1日至今,律师事务所及其参与本次投标的团队执业律师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注:须提供无行业处分书面承诺函】
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供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或提供2025年4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或业主列入黑名单、属于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限制范围内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及承诺函,评审时以代理机构人员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单个3万元或以上合同金额同类项目的实施经验,同类项目业绩指:邮政或金融或快递物流或电子商务等类别的涉诉(非诉)代理服务业绩经验。注:①须提供能体现合同标的总金额的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货物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至少一张该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②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如未体现合同总金额,可提供合同相应的全部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③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如未体现合同总金额,不能提供全部发票的,则可提供甲乙双方盖章的结算明细单及银行收款凭证(两者均需提供)。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同时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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