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 法院“全集约送达”派驻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众诚易盛工程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乌鲁木齐市 法院“全集约送达”派驻业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2025-ZCYSFW-0813)”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采购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 法院“全集约送达”派驻业务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2025-ZCYSFW-0813
3、项目概述:法院全集约送达项目2025年4月—2026年4月预计外包业务量11520件。
4、招标内容:法院全集约送达项目2025年4月—2026年4月预计外包业务量11520件,计价方式为:960件以内按照75.58元/案件结算;960—1080件按照:47.78元/案件结算;1080件以上按照43元/案件结算,全年外包费用87.07万元。
合同期内费用以实际发生业务量为准。
5、服务期:1年。
6、项目采购预算:960件以内按照75.58元/案件结算;960—1080件按照:47.78元/案件结算;1080件以上按照43元/案件结算,全年外包费用87.07万元。
7、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8、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在“信用中国” 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 ” 网站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业主或办事机构, 或办事机构至少有三人以上进行日常管理。
(6)、其他要求:
(6.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情形之一:
①被责令停业的;
②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④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7)、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邮政公司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邮政公司产生经济纠纷,未被邮政公司列入采购禁入名单;
(8)、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也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投标人承诺
(9.1)、投标人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2)、投标人中标后如不能按照要求履行合同,招标人有权利同中标人解除合同并按照评标结果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11)、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在甲方指定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用于邮政支付资金的回款账户,且代发工资落户于邮政。
注:投标人须在“”(网
9、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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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