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制油公司热电生产中心辅助装置运行、环储中心E1结晶装袋、倒运及全厂生产临时性用车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是世界首套、全球唯一的百万吨级煤直接液化商业化工厂,国家“十五”重点项目之一。煤直接液化是采用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采用原 和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联合开发的列入国家“863”计划的纳米级催化剂,在供氢溶剂的作用下,通过高温、高压液化反应以及提质加工过程生产清洁油品。
该项目包括配套的自备电站有四台 440 吨/小时循环流化床锅炉,设置的输煤系统运行清扫、循环流化床锅炉的烟气氨法脱硫脱硝装置的后包装、沥青封闭项目运行清扫、环储中心E1结晶产品的装袋、倒运以及全厂生产临时性用车等,需要委托专业单位承担此服务工作。
本次招标热电输煤系统运行服务不低于32人、热电中心所产副产品硫酸铵年预估量为1.3万吨,沥青封闭项目运行不低于25人,E1结晶需1辆杂盐/污泥转运车、1辆硫酸钠转运车、叉车、装载机等车辆和器械完成倒运、装袋工作;生产性临时用车等服务。
2.1.2招标范围
煤制油公司生产服务工作范围包括:
1)热电输煤:包括输煤系统运行、操作、卫生清理,煤泥场地、临时沥青棚车辆进出管理等。
2)热电脱硫后包装:包括硫酸铵装袋、封口、搬运、码垛、销售装车及相关区域卫生清理。
3)沥青封闭:包括沥青带式输送机等相关设备的运行、操作、卫生清理(配备装载机1台,包括司机)。
4)E1结晶:包括对硫酸钠、杂盐、污泥的接料、倒运、装袋、装车及E1区域的卫生清理。
5)全厂生产性临时用车。
投标人自行配备叉车、托盘、装载机、运输车辆等为完成本服务项目所需所有设备、车辆及人员。
2.1.3服务期限:2025年10月20日 至 2028年10月19日。
2.1.4项目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生产运行或倒运的合同业绩2份,单份金额不小于7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须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人员类型为主要负责人)。
(2)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4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截图(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人员类型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拟派安全管理人员自2024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截图(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9-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0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