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镇江新能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储能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扬州市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镇江新能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
标段名称:配套储能租赁服务
招标内容和范围: 根据江苏省配置储能政策要求,光伏发电项目需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0% 配套储能,储能时长2小时,招标方拟租赁投标方江苏省区域共享储能电站 26.7MW/53.4MWh容量储能(租赁容量以各项目最终并网容量的10%为准),租赁期限5年。
交货期/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租赁期限5年。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拥有共享储能项目:1个及以上共享储能电站,储能电站总剩余可租容量不低于26.7MW/53.4MWh,且共享储能电站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并网投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需同时提供共享储能电站备案文件、并网证明材料、储能电站总剩余可租容量的承诺材料(需盖投标人公章)。2)若投标人需一个及以上储能电站为我司3个项目提供储能租赁服务时,投标人需分别提供各可租赁电站的备案文件、并网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无。
3、项目经理要求:无。
4、安全要求:无。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网页截图。
7、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5年09月01日 - 2025年09月08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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