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维修灵泉矿地面附属设施、扩建灵东矿集控室、扩建灵露矿空压机房。
2.2 建设地点:扎赉诺尔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各需求单位。
2.3 招标内容:
对扎煤公司灵泉煤矿皮带走廊、灵泉煤矿地面附属设施进行维修,灵东煤矿集控室、灵露煤矿空压机房进行扩建,详见技术规范书附件一、工程量清单附件二(*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此清单格式进行报价,报价含完成该项目所需所有费用)、施工图纸附件三。
2.4 工 期:投标人分别与各单位签订合同,严格按照《各项目工期计划表》执行;该项目为统招分签,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各单位工程项目同时开工,避免人员配备不足风险,按时完成各项单位工程。
《各项目工期计划表》
序号 |
单位工程项目名称 |
各项目工期要求 |
1 |
灵泉矿皮带走廊维修工程 |
以开工报告所载明的开工日期后30日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
2 |
灵泉矿地面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
以开工报告所载明的开工日期后120日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
3 |
灵东矿集控室扩建项目 |
以开工报告所载明的开工日期后60日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
4 |
灵露矿地面空压机房扩建改造工程 |
以开工报告所载明的开工日期后30日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投标人须严格按照附件二;《工程量清单》的格式进行报价,不允许更改;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摘录表,在充分理解的情况下编制投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份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合同。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委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 其他要求:不接受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9月5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9月11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