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哈尔滨航空邮件处理中心配套生产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融辉工程咨询 受业主委托。就2025年哈尔滨航空邮件处理中心配套生产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2025年哈尔滨航空邮件处理中心配套生产车辆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RHZB2025043
三、项目概述:采购55辆新能源车辆,交付方式: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5日内将货物交付至买方指定地点,如投标人响应的交货期优于此要求,以投标人实际响应为准。
四、招标内容:
标段号 | 新能源车型 | 最高限价(万元) | 车辆数量(辆) | 总金额(万元) |
1 | 4.5立方米 | 8.78 | 35 | 307.30 |
2 | 8立方米 | 13.95 | 5 | 69.75 |
4.2米厢长 | 17.998 | 15 | 269.97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详见上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发生为准,不承诺最低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八)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九)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一)投标人须为制造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针对本项目、唯一性、时效性,格式自拟),制造商不得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十二)投标人所投车辆车型必须为国家定型产品,并纳入国家相关部委发布的新能源电动邮政车辆公告,车辆的各项技术、性能与配置要求必须与公告相符。
(十三)投标人所投标车辆车型须为纯电动车型,须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须满足注册登记所在地的有关政策规定,确保车辆办理核发牌证手续。
(十四)投标人所投标车辆车型须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且符合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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