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中央空调维修改造项目
2.已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给定:编码、名称、规格型号等内容的,投标人投标时不用考虑给定内容,自行填报《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
二、本澄清发出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本澄清获取的方式为在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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