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为加强综采工作面胶带顺槽超前支护段顶板管理及改善上、下端头超前支护强度,黄岩汇煤矿现需购置胶带顺槽超前支架和上、下端头端头支架各1套,最终确定1名供应商为成交人。
为降低工人劳动强度,提高顶板安全性,需要将现有支护方式改为液压支架进行支护。
2.1.1煤层赋存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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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煤层厚度(m) |
3.5-5.5 |
煤层结构 |
煤 层 倾 角(°)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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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极复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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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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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作面煤系地层为石碳系,上统,太原组,15#煤层含1~4层夹矸,距顶板0.3m有0.2~0.3m左右的泥岩夹矸,不稳定。煤层东高西低,走向南北,向西倾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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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及顶底板名称 |
岩石名称 |
厚度(m) |
普氏硬度系数 |
岩 性 描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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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顶 |
细到中粒砂岩 |
4~8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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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厚层状,下部粒度较细为粉砂岩或细砂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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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顶 |
砂质泥岩 |
6m |
7 |
灰色到灰黑色,厚层状。局部靠上部有1层2m厚泥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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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底 |
粉砂质泥岩 |
8m |
6.9 |
灰色到黑色,含三到四层煤线,上部为块状泥岩,下部为薄层状泥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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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底 |
砂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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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到灰白色中粒砂岩,上部粒度较细为粉砂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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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15115工作面基本情况
15115胶顺净断面:5.5×4.1m;15115轨顺净断面:5.2×4.1m。均采用锚杆、钢带、菱形网、锚索联合支护,15115工作面在矿井南翼(右工作面)。
2.1.3 巷道变形情况预计
根据以往工作面回采期间超前支护段变形情况来看,工作面单体+铰接梁+π型钢梁进行棚式支护时超前段巷道变形量较大,变形后巷道端头及超前段尺寸剩余宽度约3.3m-3.6m,巷道高度约3.1m-3.2m。
2.1.4 15115工作面现有设备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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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生产厂家 |
主要技术参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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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刮板输送机 |
SGZ1000/1710 |
宁夏天地奔牛集团有限公司 |
装机功率855/430KW; 输送能力2200t/h; 链条48×152mm; 链速约 1.35m/s; 摆动角度水平≤1°;垂直≤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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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转载机 |
SZZ1000/400 |
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制造 |
装机功率400KW; 传动方式变电变频器+单速异步电机+摩擦限矩器+减速器; 电 压3300V; 型式中双链;约46m; 链 条34×126mm; 链 速约 1.8m/s;爬坡角度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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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液压支架 |
ZZ10600/27/60D |
重庆大江信达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架型四柱支撑掩护式; 液压支架高度(最小/最大)2700/6000mm; 宽度(最小/最大)1660/1860mm; 中 心 距1750mm; 初 撑 力(P=31.5MPa)10128KN; 工作阻力(P=32.95MPa) 10600KN; 对底板平均比压(f=0.2)2.2~2.35MPa; 支护强度(f=0.2) 1.01~1.05MPa; 适应工作面倾角0~25°; 推移步距865mm; 操纵方式:电液控制、手动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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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轨道顺槽超前支护液压支架 |
ZQ4000/23/50 |
沈阳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型式:两柱支撑式; 撑底千斤顶:2 根/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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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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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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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头端头支架 |
组 |
1 |
1组2架(左右架),配套转载刮板机及推移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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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机头超前支架 |
套 |
1 |
1套4组8架(总长度不低于4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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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机尾端头单元支架 |
架 |
1 |
配套在上端头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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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尾端头支撑掩护式支架 |
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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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附带不低于合同总价5%随机配件(后附清单范围),含三套拆架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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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20天内
2.4交货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黄岩汇煤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
3.3资格要求3:自2022 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所投同类产品须具有不少于1套巷道超前支护液压支架(工作阻力大于等于15000KN)或1套端头液压支架(工作阻力大于等于15000KN)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4资格要求4:承诺到货提供所投设备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投标文件须提供承诺函;
3.4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请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若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https://www.aqbz.org/#/home)查询为准,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评标委员查询复核,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00:00到2025年11月10日16:00:00。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00:00到2025年11月11日1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