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项目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中国民用航空局规章《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及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航空卫生工作要求》(AC-121-101R2)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与成都民用航空医学中心签署辅助检查协议的医院。
2.供应商能对我司需要进行检查的空勤人员进行胸片 (X 光)检查及相关医学诊断,且保证出具的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可靠性,满足行业要求及成都民用航空医学中心的要求。
技术需求/服务标准:满足行业要求及成都民用航空医学中心的要求。
验收标准:满足行业要求及成都民用航空医学中心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