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预计年度采购金额415万元(含税),三年预计采购金额1245万元(含税)。
招标内容和范围:为三峡卷烟厂职工食堂提供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粮油类、禽蛋类、水产类、肉禽类、干货调料类、牛奶副食类、蔬菜类、水果类等,并配送到指定地点等相关服务。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三峡卷烟厂食材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三峡卷烟厂食材采购
3.1 一般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1.3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在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等途径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3.1.4 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
3.2 特殊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3.其他事项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行为,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不良行为的,招标人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北中烟有关制度要求进行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2月4日0时0分至2026年2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