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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与清扫机器人和技术应用联合研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8    
核心提示:光伏智能铺装机器人与清扫机器人和技术应用联合研究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如下公告,诚邀具备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2.
  光伏智能铺装机器人与清扫机器人和技术应用联合研究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如下公告,诚邀具备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2.项目名称:“风光电站智能建设服务共性技术平台”光伏智能铺装机器人与清扫机器人和技术应用联合研究服务项目
3.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8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4.项目概况:公司向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成功申报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项目-风光电站智能建设服务共性技术平台项目。本项目拟建于北京市朝阳区,依托朝阳区已有的区域智控系统产业集群核心承载区的区位优势,聚焦光伏电站智能建造和智能设备一体化技术服务应用研究,以实现风光电站的智能建造与清扫运维效率进一步提升等目标。
本项目拟在北京市朝阳区的山河湾谷创新区进行实验测试及展示,依托本项目和公司正在实施的沙特或中东某光伏项目,进一步强化技术成果应用转化能力与市场化服务能力,创新构建“平台赋能+龙头引领+链条协同”的产业生态,为全球风光电站智能化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方案,助力风光电站产业迈向更加智能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5.采购范围:
(1)购置现场生产实验用的光伏铺装机器人2台、清扫机器人30台(配套巡检无人机1台),交货地点为沙特或中东某项目。租赁实验测试用的光伏铺装机器人1台、清扫机器人2台(配套巡检无人机1台),交货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山河湾谷创新区。
(2)提供机器人技术应用联合研究相关检验、测试、计算、试验、设计服务。测试所需的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储能、充电设施等(详见附件4:光伏智能铺装机器人与清扫机器人和技术应用联合研究服务采购项目实验设备与器材明细表(含展品)),使用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山河湾谷创新区。
交货期限:中标并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机器人技术应用联合研究并完成相应的科技研究成果。
6.资格条件:
6.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6.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6.4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光伏铺装机器人累计完工业绩不低于100MW;
(2)具有光伏清扫机器人累计完工业绩不低于500MW。
6.5国产品牌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品牌设备必须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证明。
6.6投标人投标前应办理相关手续。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4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机器人与清扫机器人和技术应用联合研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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