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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6#泊位工程共用辅建区建筑物完善和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6-04-20    
核心提示: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6号泊位工程共用辅建区建筑物完善和改造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6号泊位工程共用辅建区建筑物完善和改造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6号泊位工程位于唐山港曹妃甸港区,已建国投煤码头南侧,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工程西侧的无掩护海域。
 
2.2规模:新建1个10万吨级专业化煤炭泊位,水工结构为15万吨级,新增岸线长度300m。新设2台桥式抓斗卸船机和1台连续式装船机,码头后方新建堆场19万㎡,设2条堆取料线,每条堆取料线各预留1线1机。年吞吐量550万吨。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4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6号泊位工程共用辅建区现有宿舍楼一、宿舍楼二、宿舍楼三、食堂一、食堂二、食堂三、浴室、泵房、门卫室、污水处理间等多栋建筑,建筑于2014年建成,原建筑为生活办公楼,现功能主要为外委队伍生活楼及附属设施。由于使用功能改变、现行规范与建设期规范变化、抗震等级提升、消防验收规范变化、地基自然沉降等原因,现需对以上建筑进行结构加固、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重新完善、临时建筑进行拆除迁移、局部进行装修完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以下业绩其中之一:
 
1)具有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建筑结构补强工程或加固工程合同,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类型、合同金额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具有至少一项单项施工合同中建筑结构补强专业部分或加固工程专业部分的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类型、合同金额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0日00时00分起至2026年04月27日23时59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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