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规模: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120吨燃气均热炉炉组采购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120吨燃气均热炉炉组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主要拟在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合金事业部新建厂房内安装一台均质炉,包括加热炉体、三维料车、料盘、储料台和上位机系统,对现有扁锭进行均质化处理,补充高端产品均质化不足的短板。
2.4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2.5招标范围:
采购一台套120吨燃气均热炉炉组,包括加热炉体、三维料车、料盘、储料台和上位机系统。(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天
2.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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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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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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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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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或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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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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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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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主体设备不允许分包,设备安装部分允许分包:需要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安装(要求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时提供承诺书。 |
获取时间:2026-04-29 00:00:00.0至2026-05-08 23:59: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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