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6-2027年小型基建项目咨询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70002200220759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2026-2027年小型基建项目咨询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海南2026-2027年小型基建项目咨询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标包2-1因投标家次不足,招标失败,现进行二次招标,为确保海南小型基建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对小型基建项目咨询服务开展框架招标工作,包括可研和设计评审。
2.2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海南2026-2027年小型基建项目的技术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可研评审:a、评审依据;b、建设必要性论证评审意见;c、社会需求调查和预测评审意见;d、建设标准论证评审意见;e、建设内容及规模论证评审意见;f、多方案必选情况评审意见;g、环境影响等论证评审意见;h、节能减排论证评审意见;i、工程项目管理方案论证评审意见;j、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论证评审意见;k、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情况论证评审意见;l、评审结论意见与建议等。(2)设计评审:设计方案评审、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评审(技术审查)等,不包括工程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
框架招标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如本框架协议履行期届满时该项目新一年度的中标结果尚未出现,则本框架协议的履行期限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延期至与新的中标单位签订项目框架合同为止,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2.6标的物清单及分包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 1 | 小型基建项目可研和设计评审 | 2-1 | 小型基建项目可研和设计评审 | 125 | / | / | 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否 | 不收取 | / |
注:
1.报价方式:下浮率报价,下浮率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
2.框架合同签订方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按中标下浮率签订框架合同,建设单位在框架合同有限期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委托函)。
3.结算方式及取费依据:
标包2-1小型基建项目可研和设计评审:
(1)结算方式:据实结算。
(2)计算标准和依据:《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立项评估和初步设计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国管房地[2006]37号)、《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调整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4号)。
a.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审核)咨询报酬:咨询费取费基数(核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收费标准×调整系数×(1-中标下浮率)。收费标准及调整系数如下:
按建设项目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 估算投资额 | 1500以下 | 1500-3000 | 3000-5000 | 5000-7000 | 7000以上 |
| 评估项目建议书取费 | 1.5以下 | 1.5-4 | 4-5 | 5-6 | 按国家规定 |
| 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取费 | 2以下 | 2-5 | 5-7 | 7-8 | 按国家规定 |
注:①基准取费应按项目申报估算投资额分档计取,在相应的区间用插入法计算;
②对于具有一定特殊性、复杂性的项目评估,取费标准在基准取费的基础上按1.1-1.3系数增加计取;③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咨询报酬含专家评审费用。
b.设计审核咨询报酬按如下计算后乘以(1-中标下浮率)结算:
初步设计评审收费标准(按下表取费标准的80%计取):
| 概算投资额 | 1500以下 | 1500-3000 | 3000-10000 | 10000-15000 | 15000以上 |
| 初步设计评审取费 | 3万以下 | 3-6万 | 6-10万 | 10-15万 | 按国家规定 |
注:单位为万元。评审的基数取费应按项目申报概算投资额分档计取,在相应的区间用插入法计算。
施工图技术审查收费标准
| 序号 | 投资额(万元) | 费率(%) | 备注 |
| 1 | 1000以下(含) | 按工程设计收费基价的6.5% | 1.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2.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按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规定标准执行 |
| 2 | 1000-3000(含) | 按工程设计收费基价的6% | |
| 3 | 3000-5000(含) | 按工程设计收费基价的5.5% | |
| 4 | 5000-10000(含) | 按工程设计收费基价的5% | |
| 5 | 10000以上 | 按工程设计收费基价的4% |
(3)评审具体内容:
①可研评审:a、评审依据;b、建设必要性论证评审意见;c、社会需求调查和预测评审意见;d、建设标准论证评审意见;e、建设内容及规模论证评审意见;f、多方案必选情况评审意见;g、环境影响等论证评审意见;h、节能减排论证评审意见;i、工程项目管理方案论证评审意见;j、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论证评审意见;k、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情况论证评审意见;l、评审结论意见与建议等;J投资估算编制内容是否完整、编制依据是否合理准确。
②设计评审:设计方案评审、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评审(技术审查)等,不包括工程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
注:各标包最终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相应标包的预计采购金额,如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某标包的结算总金额达到该标包的预计采购金额,则终止该标包框架合同。
4.框架结果适用范围:海南本部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 、各 的所有小型基建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