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安电厂余热入市输配线南线二期(穿越西货场铁路)工程已由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鹿开投资核字[2026]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供热管理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上安电厂余热入市输配线南线二期(穿越西货场铁路)工程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起点为峰岚大街与和平路交口西侧105米处,向南侧顶管穿越和平路和西货场铁路,沿铁路安保区边界线向西敷设至终点申兴大街,向南与南线二期申兴大街工程相接。供热管道管径为2xDN1600、2xDN1400,其中DN1600供热管道长度96米,DN1400供热管道长度755米。供热总面积3300万平方米。
2.2建设地
2.3招标范围:从和平路北侧始发井至铁路西货场南侧始发井,接收井设于铁路西货场内,下穿范围内为和平路、铁路18条轨道,自南向北依次为供电线、石太引入下行线、石太下行线、石太三线、石太四线、石太上行线,到发线6道-15道,货1线、货2线、和平路。施工穿越期间需对和平路及铁路的路基、轨道、接触网杆、供电杆、灯塔等有安全影响的设施进行第三方监测。
2.4服务周期:(1)本项目施工期内的监测及竣工后监测1个月,满足规范要求后停止监测。(2)施工结束后,首年度汛监测监测周期约3个月(2027.6.15—9.15,以铁路部门当年出具汛期时间为准)。汛期监测结束后,变形速率满足《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测技术规程》要求后停止监测。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包括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
3.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3业绩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完成至少一项下穿铁路营业线工程监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材料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应具备铁路营业线监测业绩;
3.4财务要求:企业营业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亏损经营或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在2023年至2025年(近三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600万元(投标人应附近三年2023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等);
3.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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