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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新疆哈密能源化工公司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空分装置设计、成套设备供应及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6-02    
核心提示: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空分装置设计、成套设备供应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2.项目概
 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空分装置设计、成套设备供应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1)本项目空分装置主要包括4套100000Nm³/h(O2)空分单元,后备系统及全厂空压站,满足全厂的氧气、氮气及仪表/工厂空气需求,同时从4套空分装置空气增压机第一级后抽取部分干燥空气,用于全厂仪表/工厂空气,4套空分装置运行时,空压站停机备用,全厂仪表/工厂空气由4套空分装置提供,空分装置跳车时,空压站空压机快速启动保证全厂仪表/工厂空气稳定使用。
 
本项目空分装置以工艺先进、高提取率、低能耗、技术成熟、运行可靠、操作方便、安全性好、连续运转周期不少于3年为总体工艺设计技术原则,空分空压机、增压机采用电机驱动形式,全低压分子筛净化吸附,空气增压循环、膨胀机制冷、高压液体膨胀机发电、液氧内压缩,全低温精馏分离流程。
 
(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4套100000Nm³/h(O2)等级空分单元(压缩机组采用电机驱动,四套空分均带贫氪氙系统,预留氖氦、氩馏分抽取接口)的技术许可、工艺流程设计、流程设备设计、采购、制造、供货、检验、运输、安装指导、培训、调试、技术服务等内容。详细供货内容见技术规格书。 
 
(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采购。
 
2.2 交货期:
 
(1)合同总交货期:24个月。
 
(2)合同签订后第1套空分装置中主机(空压机、增压机和驱动电机及配套设备),18个月内完成项目现场交货,第2、第3、第4套依次顺延一个月。
 
(3)合同签订后除主机(空压机、增压机和驱动电机及配套设备)以外的其它国产设备(高低压一体板式换热器、液体膨胀机等),12个月内完成项目现场交货,第2、第3、第4套依次顺延一个月。
 
(4)合同签订后其他除主机(空压机、增压机和驱动电机及配套设备)以外的进口及进口品牌设备,21个月内完成项目现场交货,第2、第3、第4套依次顺延一个月。
 
(5)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三塘湖工业园区岔哈泉区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项目现场指定位置。
 
注:
 
①付款方式:预付款10%(提供10%预付款保函),投料款10%,进度款30%,到货验收款20%,性能考核款20%,质保金10%。支付形式:电汇+承兑。(电汇比例累计占合同总价40%,承兑比例累计占合同总价60%,承兑期限6个月。)
 
②质保期:性能考核验收合格并签发性能考核合格证书后12个月。
 
③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80000Nm³/h(O2)等级(电机驱动或汽电双驱)及以上规模空分装置供货合同业绩1份,且投产运行1年以上,并通过性能考核(投标人供货合同业绩是否通过性能考核须提供由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版的性能考核报告或由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版的用户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能证明满足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未在合同中体现,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用户证明或技术协议,技术协议须为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标定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5-29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6-05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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