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宁夏煤业烯烃一分公司甲醇合成装置精脱硫单元精脱硫吸附剂,装置采用煤制甲醇工艺,吸附剂用于烯烃一分公司甲醇合成装置精脱硫工段,装填于精脱硫反应器内,深度脱除合成气中残余无机硫与有机硫,将原料气总硫管控至工艺指标以内,防护甲醇合成催化剂免遭硫中毒,保障甲醇合成系统长周期连续稳定运行。
2.1.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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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描述 |
主要参数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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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烯烃一分公司生产技术部 |
精脱硫吸附剂 |
组成:ZnO≥70%;堆密度:≥0.85kg/L;平均压碎强度:≥50N/cm;硫容:≥10%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M3 |
100 |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交货期:15天内完成供货装填。预计2027年4月1日开始供货,具体供货时间及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宁夏煤业物资公司煤制油化工仓储配送中心。
2.1.6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装填运行后12个月,待使用单位出具性能考核合格报告后支付30%运行款,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质保期为使用单位出具性能考核合格报告后24个月。
2.1.7支付方式:全额银行电汇。
2.1.8货物交付方式:货到现场车板交货,由招标人卸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脱硫剂(应用于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甲醇装置)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果合同中不体现上述关键信息,可提供技术协议扫描件或用户证明佐证亦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关键信息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6-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6-29 09: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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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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