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生产区域及设备(不含燃料系统)保洁及循环水海生物、一般工业废物清运处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505644,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能(惠州)热电 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南部的惠州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园区东区K1地块,原规划建设为4×300MW级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已建成2×330MW亚临界抽凝式燃煤机组。
2.1.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一期生产区域及设备(不含燃料系统)保洁及海生物、工业废物处置项目主要包括生产区域(燃料系统除外,且不含二期设备系统)地面、道路、建筑物等保洁工作,所有系统设备外护管道、钢梁、非转动机械,酸碱存储区域、储罐外壁等保洁,配电室、电子间、工程师站、电缆夹层、储氢站、氨区、变压器区域、GIS等区域保洁,石子煤清运,各类生产建筑物雨水沟道、排洪沟道清理,化学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含煤废水、脱硫废水、配置药液工作,汽机房12.6米、集控室及楼梯等塑胶地板清洗打蜡等。循环水海生物、一般工业废物清运处置。凝汽器钛管及水室、水水交换器钛管及水室、真空泵冷却器钛管的高压水冲洗共6次。
2.1.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6个月,计划为2023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电厂生产区域保洁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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