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北一集司、甬舟公司及梅山港区2025-2026年龙门吊起升钢丝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海港阳光采购 拟对宁波舟山港北一集司、甬舟公司及梅山港区2025-2026年龙门吊起升钢丝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ZJHG-WZ-2025-118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
1. 货物名称及数量:龙门吊起升钢丝绳一批,详见采购需求。
2.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接到招标人书面发货通知后,15天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紧急情况下须8小时内到货。
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4. 技术要求:所供货物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能力。
2.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所投产品(钢丝绳)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函)。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应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个自2023年1月1日后签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所投品牌钢丝绳供货业绩(合同内须至少包含一种与本次招标产品同规格型号同用途(不包含长度)的钢丝绳),且单项业绩合同金额须在100万以上[须提供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供货范围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②结算发票扫描件、③供货证明(用户签收单等),三者缺一不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